1、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G151104 - 0 -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HRCG151104)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人: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5 年 11 月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G151104 - 1 -目 录投标邀请函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9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5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41附件 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55附件 2 开标一览
2、表 57附件 3 评标方法 58附件 4 资格性审查表61附件 5 符合性审查表62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G151104 - 2 -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HRCG151104二、招标内容: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 1 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三、采购预算:135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
3、1.本项目所投产品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本次招标的显示器、空调、打印机应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四、投标人的资格: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近三年(2012 年 9 月至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 100 万以上至少二个(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 年 11 月 6 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止每天 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30 号名仕国际 A2505) 。六、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
5、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售后不退。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G151104 - 3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 年 11 月 27 日 13:00 至 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0 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 年 11 月 27 日 13:3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 年 11 月 27 日 13:30(北京时间)在大
6、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十二、招标代理人: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琳 电 话:0411-39887520传 真:0411-83769196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帐 号:750312830000036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G151104 - 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G151
7、104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RCG151104采购预算:135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3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人应提交保证金定额 1.3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或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 1)(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
8、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帐号:750312830000036(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 年 11 月 24 日 16:00 前到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 9:0011:30、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8 层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
9、1)39917780注:1、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2、在退投标保证金过程中,投标人需反开收据,凭收据到我公司退投标保证金。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必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严禁使用塑料皮,拉杆夹等,必须胶装。3、1 套正本,5 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要求:1、开标当日在(2015 年 11 月 27 日 13:30 北京时间) ,到开标地点当面递交。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
10、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G151104 - 6 -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 年 11 月 27 日 13:3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 年 11 月 27 日 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 年 11 月 6 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1、)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41139887520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30 号名仕国际 A2505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近三年(2012 年 9 月至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 100万以上至少二个(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11相关要求:(一)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 15 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二)交货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指定地点。12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3投标人需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如没有演示为为无效投标文件。演示时间
12、为 5 分钟。注:投标人自备装有演示内容的笔记本电脑、电源和插排等。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G151104 - 7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 1 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 15 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4)交货地点: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
13、并经买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 ,其余货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若无质量问题,则余款一次性付清(无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近三年(2012 年 9 月至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 100 万以上至少二个(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
14、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说明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规定,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G151104 - 8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享
15、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4.供应商报价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计算。5
1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5%。(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
17、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财采2012364 号) ,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8 层电话:(0411)39917759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G151104 - 9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开标一览表附件.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
18、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