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松山湖高清治安卡口系统接电工程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SLZB201140招标人: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盖章)签发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机构: 东莞松山湖招投标所 (盖章)招标机构编制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机构复核人: (签字或盖章)二一一年七月2招标文件使用指引一、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 30 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
2、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修订了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1 版) 。本示范文本自 2011 年 6 月起发布试行。二、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 30 号令);5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 ;6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设部); 7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1招标文件
3、中的所有空格招标人必须按实填写,在编写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各条款的内容如需修改,可在相应的前附表中列明。招标文件中注有“”或“ ”符号的条款为采用的条款,注有“”或“ ”符号的条款为不采用的条款。对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其余章节如需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须统一写入本招标文件的第九章。同时,应明确注明是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何款进行的补充、删除或修改。第九章内容与其他部分有冲突时,以第九章内容为准,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除外。2招标文件须根据本工程的招标方式对应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时采用的条款进行对应选用。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
4、附表” )1.1.6 工程规模应描述整个建设项目的规模情况和使用功能以及反映工程资质等级和项目经理等级要3求指标的内容。4招标文件前附表 1.2.2 应注明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并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5招标文件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应详细说明本次招标工程的具体项目等定量规模和项目特征。6招标文件前附表 3.3.1 投标有效期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宜过短,因在这段时间内要保证开标、评标、定标、招标投标结果备案、签订合同等,一般投标有效期在 90120 天之间。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准确性与合法性负责。五、请使用单位
5、在试行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4目 录第一卷 .8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91招标条件 .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93投标人资格要求 .94招标文件的获取 .105投标文件的递交 .106发布公告的媒介 .107其它说明 .108联系方式 .10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111招标条件 .1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25投标文件的递交 .126其它说明 .127联系方式 .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投标人须知
6、前附表 .131 总则 .231.1.7.1 采用合同总价包干的总承包方式: .231.1.7.2 采用合同总价包干的专业发包方式: .232招标文件 .253投标文件 .274投标 .335开标 .356评标 .377合同授予 .3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99纪律和监督 .3910、其他内容 .39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附件一:投标保函(银行与担保公司共同开具保函格式) .42附件二:投标保函(银行开具保函格式) .43附件三:投标保函公证书格式 .4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5第一部分 协议书 .465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49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01、定义 .5
7、02、合同文件及解释 .50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50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505、施工设计图纸 .50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505.2 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 .506、通讯联络 .51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51(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51(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517、工程分包 .517.4 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113、交通运输 .5113.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51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51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 .51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
8、5114.2 (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 .5119、发包人 .52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52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5219.4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5220、承包人 .5320.2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5322、发包人代表 .53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5323、监理工程师 .53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5323.3 (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5324、造价工程师 .5324.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5325、承包人代表 .5426、指定分包人 .5428、工
9、程担保 .54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5428.2 履约担保期限和退还时间的约定 .54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5428.5 支付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5431、不可抗力 .55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5532、保险 .55632.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5532.8 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5533、进度计划和报告 .5533.3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5534、开工 .5534.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内签发开工令。 .5535、暂停施工和复工 .5535.4 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 .5536、工期及工期延误 .5538、竣工日期 .5642、质量目标 .5645、安全文明施工 .564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 .56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 .5646、测量放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