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购买合同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对所签订的关于天津市房产交易而签署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确认书作如下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净得款项为人民币元整(¥.00元)。丙方的服务费以甲方净得款项为基础收取,由乙方交纳。乙方承担此套房屋所有代理费、过户费及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购房定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将此房的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元整(包含定金人民币万元整在内)自行过给甲方,以三方签署的定金收付书及甲方首付款收到证明为准,丙方经纪人陪同。所有定金冲抵购房款。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乙方反悔,则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并支付甲方合同额10%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反悔,则甲方双倍退还定金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