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图书管理规定第一条 目的:规范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第二条 图书管理由各级行政部门档案员负责。第三条 图书申购程序各部门经理可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合理安排 购买业务参考 书籍,依申 购程序办理,否则, 费用自理。(1)填写申购单;(2)部门负责人批准;(3)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核;(4)一次购买 2000 元以上,申 购单需由本级总经理审批同意;(5)申购人购买;(6)申购人填写报销凭证,购买 的书籍交行政部门登记,行政部门负责人在报销凭证上签字确认。申购人将报销 凭证与经过审批的申购单盖交 财务部报销。第四条 图书分类凡新购进的图书由图书管理员按图书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贴上标签, 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第五条 图书借阅(1)图书只允许本集团员工借阅。图书管理员造册登记图书 的借阅情况。(2)期限:普通图书借期一个月, 专用工具书籍的借阅期限 视具体情况限定。(3)续借:借阅图书到期,必 须到行政部门办理继借手续 。(4)归还: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赔偿。员工借书期限届满 ,经通知仍不还书者,将由行政部门做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