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定 向 就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录 取 协 议 书甲 方 (招 生 单 位 )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乙 方 (硕 士 研 究 生 ) :甲方于 年录取乙方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协议如下:一 、甲 方 录 取 乙 方 为 院 (系 ) 学 科 (领 域 )硕 士研 究 生 ,学 制 为 年 ,入 学 时 间 为 年 月 日 。毕 业 (或 结 业 )后 将 该 生 入学 、学 位 档 案 及 相 关 材 料 寄 给 考 生 报 考 时 填 写 的 定 向 单 位 。二 、乙方学 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由其定向单位负责管理,并保证乙方的
2、学习时间。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 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 (职称)晋升等,由定向单位和乙方协商解决。乙方 在 录 取 入 学 后 ,原 则 上 须 由 定 向 单 位 负 责 把 党、 团组织关系转 到 甲 方 ,待学习结束后转回定 向 单 位 ,或根据具体情况 协商确定。三 、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甲方 学 籍 管 理 条 例 对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乙方进行培养。乙方必 须遵守学校各项规 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四 、乙 方 必 须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及 学 校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如 有 违 法 乱 纪 行 为 ,由 甲 方 按有 关 规 定 处 理 ;乙 方
3、 如 无 法 完 成 学 习 计 划 (包 括 患 病 、学 习 成 绩 不 合 格 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 由 甲 方 根 据 学 籍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作 出 退 学 处 理 决 定 ,退回其定向单位处理;乙 方 入 学 体 检 不 合 格 ,则 本 合 同 书 和 乙 方 入 学 资 格 自 动 失 效五 、乙 方 在 校 期 间 学 习 和 变动学籍(休学、延期 毕业、办 理 出 国 手 续 及申请硕博连读等)、定向委托关系变动等 有 关 方 面 的 情 况 ,由其与定向 单位协商处理; 乙 方 若 故 意 造成 退 学 条 件 或 毕 业 后 不 到 就 业 单 位 工
4、作 ,则 乙 方的违约 金由其与该单位另行协商解决,同时向 甲 方 赔 偿 在 校 期 间 的 费 用 。六 、乙 方 因 报 考 硕 士 研 究 生 与 所 在 单 位 产 生 的 问 题 由 考 生 自 行 处 理 。若 因 此 造 成考 生 不 能 复 试 或 无 法 录 取 ,甲 方 不 承 担 责 任 。七 、乙 方 应 与 定 向 就 业 单 位 签 订 相 关 委 托 培 养 协 议 。单 独 考 试 的 考 生 ,定 向 就 业 单位 必 须 为 原 单 位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甲 方 不 负 责 乙 方 毕 业 后 的 就 业 及 派 遣 相 关 工 作 。八 、学 费 合 计 : 元 , 大 写 金 额 : 元 。考 试 方 式 为 单 独 考 试 的 学 生 ,入 学 时 一 次 性 交 齐 ,其 他 考 生 按 学 年 收 取 。九 、本 合 同 经 甲 、乙 两 方 签 字 及 盖 章 后 ,自乙方取得正式学籍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甲 方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录 取 院 系 :(盖 章 ) 研 究 生 院 :(盖 章 )签 字 :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 方 (签 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