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预付款银行保函致: 业主名称业主地址先生们:根据上述合同中合同条款第 60.14 和 60.14 款(“预付款”)的规定, 承包人名称与地址(下称“承包人” )应向 业主名称业主支付一笔金额 为 担保金额 大写金额 的银行保证金,作为其按合同条款履约的但保。我方 银行或金融机构,受承包人的委托,不仅作为保人而且作为主要负责人,无条件地和不可改变地同意在收到业主提出因承包人没有履行上述条款规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动员预付款的要求后,向业主 业主名称 支付数额不超过 保证金数额 大写金额 担保金,并按上述合同价款向业主担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反对的权力,也不管业主享有从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动员预付款的权力。我方还同意,任何 业主名称与承包人之间可能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对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进行变动补充,都丝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担保书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只有在我们收到你们已按合同规定将上述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的通知后,你们才可能从本保函中进行扣款。本保函从动员预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 业主名称收回承包人同样数量的全部款项为止。你忠实的,签字和盖章: 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名称: 地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