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物权行为理论初探 摘要对于物权行为的概念,因研究侧重点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见解,学界主要有四种学说。随之是物权行为的渊源问题学者间也有不同看法。通过对罗马法相关内容的分析,学者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关键词交付,物权行为,债权行为,物权合意物权行为的概念从萨维尼提出并奠基于德国民法典发展到今天,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是否承认物权行为一直是我国法学界争论的焦点之一。1989年梁慧星先生在我国民法是否承认物权行为一文中认为:“我国现行法不承认有物权行为,以物权变动为债权行为之当然结果,并以交付或登记为生效要件”。 这一见解被国内不少论著视为通说。本文拟就物权行为的概念和渊源作一下介绍。一、我国学者对物权行为概念的见解及物权行为的基本内容。(一)物权行为的概念。我国学者对物权行为概念的分析,因研究侧重点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述,概括的说,主要有效果说,目的说,要件说和内容说四种。1、效果说。效果说从法律效果的角度界定物权行为概念的含义,认为物权行为是发生物权法效果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