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社区服务站传染病报告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社区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工作。 二、社区卫生室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社区卫生室医务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三、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等相关登记并按照规范认真填写。四、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1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卫生院防疫科报告,再由卫生院防疫科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五、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 六、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流调、随访、疫点处理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工作。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