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工健身房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职工健身房的功能,正确、安全使用健身器材,规范开展健身活动的行为和秩序,提高全局员工身体素质、增强体质,特制定本办法。1. 职工健身房系我局员工业余时间健身锻炼场所,原则上仅限本局人员使用,不对外开放。2.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职工健身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健身房内电气设备、器械保养,用电安全、消防及夜间巡视工作,非开放时间或无人锻炼时,确保关闭健身房电源开关和门窗。3. 职工健身房开放时间:工作日:12:15-14:15 18:00-21:00节假日:14:00-18:004. 健身前请先了解健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使用前检查健身器械,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物业服务人员。5. 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严禁吸烟,或进行明火操作,严禁携带其它发热电器进入。6. 进入健身房须着运动鞋、软底鞋,健身前必须进行充分热身,以免造成身体伤害。禁止穿高跟鞋和带钉的鞋进入,应尽量减少或避免健身器材与地面的撞击,以防损坏器材和地面。7. 健身器械和用具应统一管理和使用,严禁挪动健身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