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际私法李双元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一章绪 论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或称国际民事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的一个法律部门。涉外民事关系:是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如: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是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2、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为。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国际私法上所称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实际上是指民商事关系。它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发生于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继承关系以及国际劳动关系等等。涉外因素中的“外国”是广义的,包括一国内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关系。法域此处即一国内具有独立法律制度的地区,中国司法实践中,国际私法规范也适用于港、澳、台地区。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