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常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续贷无缝对接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强实体经济经营活力,减轻小微企业财务成本,防范信贷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根据衢州银监分局关于辖内商业银行开展续贷(再融资无缝对接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本联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续贷无缝对接(以下简称续贷)是指借款人在原有的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第三条 续贷应当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续贷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特别是贷款新规的相关要求;(二有效性原则:续贷工作应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落实担保抵押手续,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三规范操作原则:续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操作和审查、审批。(四封闭运行原则:续贷资金直接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五从严控制原则。续贷工作在试点初期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同一笔贷款续贷次数不得超过次,且对同一客户累计续贷次数不得超过4次。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