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律 师 致 函(2014)律函字第 号xxxxxxxxx有限公司:受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委托,作为该公司法律顾问,现就贵公司履行与xxxxxxxx有限公司签订的营销广告推广服务合同及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存在的问题致函如下:1、xxxxxxxxxx公司认为贵公司在履行营销广告推广服务合同和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过程中在营销策划、人员配置、相互之间的工作安排和配合,工作进度与安排等方面明显滞后且无法合作与配合,其结果已经严重影响到xxxxxx有限公司整体营销工作,已经给xxxxxxxx有限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因此,贵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2、鉴于贵公司的违约行为,为了保障xxxxxxxx有限公司的营销工作不受影响和经济不受损失,xxxxxxxx有限公司要求与贵公司解除营销广告推广服务合同和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贵公司接到本律师致函后应该立即采取措施,避免xxxxxxx有限公司启动法律程序对贵我双方的友好合作及长远发展带来影响。特此致函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