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学习空间课程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属各单位:经研究,现将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学习空间课程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6月19日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学习空间课程考核评比办法(试行)为在我校大力推广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活动,根据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方案(试行)要求,决定开展网络学习空间考核评比活动。具体考核评比办法如下:一、考核评比对象1.考核对象:所有当期建设使用的网络学习空间课程。2.评比对象:考核合格课程在30门以上的,得分前15名的参加评比;考核合格课程达不到30门的,得分前50%的参加评比,各奖项个数同比例减少。二、课程考核内容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后台的“统计管理”工具对所有建设使用的课程空间进行系统应用指标统计,统计结果以报表形式提交评审小组。数据指标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16周周末。经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