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凤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安全管理制度(送审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江苏凤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保障公司的经营秩序,保护国有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公司享有所有权、管理权或使用权的资产均适用本制度(含原新华书店、出版社划转房产)。第三条 公司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层层负责”为原则,实行总部、市管中心、承租方、协管单位四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预防监督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责任制,确保安全无事故。第四条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奖惩追究落实到位。第二章 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第五条 公司资产安全管理分为防火、防盗、防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内容、要求规范如下:一、防火安全管理(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