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6.1 天车超重保护装置管理规定为了确保炼钢厂所属天车安全、高效运行,使设备服务于高产、稳产,经炼钢厂与自动化部协商后,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炼钢厂吊运铁水、钢水的液体行车的主、副钩超重保护装置每半个月由自动化部负责进行校检,炼钢厂协助。吊运所有铁水、钢水天车计量校正、计量显示、计量信息发出、计量信息接收及重量信息保存原则由自动化部负责,自动化部不得删除该信息。同时作为炼钢厂操作、使用行车的责任主体车间运行车间有责任监督、协助自动化部电子称维护班组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双方确认后存底备查。2、炼钢厂非吊运铁水、钢水的行车的的主、副钩超重保护装置每个月由自动化部负责进行校检,炼钢厂运行车间协助,并将校验结果双方确认后存底备查。3、炼钢厂运行车间负责组织协调校检,同时做好校检记录,双方在记录上签名。炼钢厂当班调度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妥善安排时间校检,不得推诿。4、校检结果由炼钢厂运行车间负责在校检的当天上报炼钢厂设备科。5、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超重保护装置的参数或删除超重保护装置,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