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陕西省专家与企业家联谊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陕西省专家与企业家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 本会在陕西省政协领导下,由部分省政协委员和在陕的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中的专家、企业家,非政协委员有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及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家自愿联合组成。本会既有各有关方面人员的联合性及地方性的特点,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赢利性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知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团结广大会员及有识之士,为西部大开发、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为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献计出力。本会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为陕西省政协办公厅,登记管理机关为陕西省民政厅。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住所:西安市建国路6巷1号省政协行政办公楼2层1号。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和基本任务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