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一、编制背景 (一)编制依据为切实抓好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管理,确保灾后恢复重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26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川委发20131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内对口援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34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核权限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396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3989号)、中共雅安市委关于科学重建跨越发展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决定(雅委发20139号)等文件,制定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二)实施范围实施方案涉及范围为雅安市8个县(区)。其中芦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