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根据住建部2012年5月发布的中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状况公报显示,我国60余万个行政村,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仅占6.7%。污水的直接排放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据测算,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300万d/t,BOD为530万d/t,COD为860万d/t,总氮为96万d/t,总磷为14万d/t。我国近3亿的农村人口饮用水不合格,其中1.9亿人的饮用水中有害物质含量超标。针对农村环境问题,我国提出农村连片整治政策,并出台了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等指导性文件。目前我国尚未制定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国家排放标准,但是地方性标准相继制定和实施,如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一2015)、福建省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排放(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由于我国农村地区自然条件、生活习惯、经济发展等方面差异性大,故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现状。水质、水量、排放去向等因地制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