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3年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全省市、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及各类合法生产煤矿。第二条 标准化调度室必备条件(一)市、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省属煤炭企业标准化调度室必备条件:1、管辖各煤矿全年原煤产量不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不超过省煤炭工业局下达的年度安全控制指标,没有事故瞒报行为,无较大及以上事故;3、有独立的调度室,并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二)煤矿标准化调度室必备条件1、原煤月产量不超过当月产量计划的10%,全年原煤产量不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在组织指挥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无重大调度指挥失误;3、不超过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无瞒报事故行为。第三条 评定等级标准化调度室分三个等级:1、一级调度室总分在90分及以上;2、二级调度室总分在80分及以上;3、三级调度室总分在70分及以上。第四条 评分原则 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实行百分制,各小项扣分至扣完为止。第五条 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