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一、为强化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生产单位三、术语、定义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四、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3)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五、考核1)公司工程部未编制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考核责任人200元。2)项目负责人未按带班生产制度时间要求现场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