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室外环境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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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室外环境设计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 BJJZCQ20180831013招 标 人: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盖单位公章)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编制人: 刘仁君 资格(章) 渝建(招)20140783号 审核人: 许 强 资格(章) 渝建(招)2009509号 二一八年八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五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44第六章 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及格式 .452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室外环境

2、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516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室外环境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矿山坡51#,占地面积 33899 m2,总建筑面积 30790m2, 建筑占地面积 8598.05,绿化面积 10234.1,地下建筑面积 5892.6 m2,户外活动场地面积 1607.99 m2,车行道面积 7750.96 m2,

3、屋面可绿化面积2012 。分两期完成 (一期建筑面积 9513,剩下作为二期工程),预计一期工程 2018年完成,二期工程 2020年完成。总投资 16024万元。本项招标金额约 36万元。2.2设计周期:本次设计服务周期为签订设计合同后 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3 招标范围:包括绿化面积、户外活动场地、屋面可绿化面积、围墙、挡墙等建设单位要求需要设计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范围内,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的施工

4、和竣工验收及保修工作。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 年版)执行且同时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58-2014 版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配合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提出的文化元素建设方案,落实到施工图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无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32018年 9月

5、5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招标资料、答疑、补遗、招标控制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8年 9月 27日 13时 00分至 14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58号,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

6、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 、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http:/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 102#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科尔国际大厦 16-11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7514065 电话: 023-626230352018年 9月 5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23-67514065

7、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科尔国际大厦16-11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26230351.1.4 项目名称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室外环境设计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矿山坡51#1.1.6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33899 m2,总建筑面积 30790m2, 建筑占地面积 8598.05,绿化面积 10234.1,地下建筑面积 5892.6 m2,户外活动场地面积1607.99 m2,车行道面积 7750.96 m2,屋面可绿化面积 2012 。分两期完成 (一期建筑面积 9513,剩下作为二期工程),预

8、计一期工程 2018年完成,二期工程 2020年完成。总投资 16024万元。本项招标金额约 36万元。1.2.1 资金来源 市内预算统筹资金和业主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包括绿化面积、户外活动场地、屋面可绿化面积、围墙、挡墙等建设单位要求需要设计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范围内,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及保修工作。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按建筑工程

9、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版)执行且同时满足5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58-2014 版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配合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提出的文化元素建设方案,落实到施工图中。1.3.2 设计周期本次设计服务周期为签订设计合同后 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3.3 设计要求1、本项目只提供一个设计方案。2、设计深度要求:必须达到“建质函2016247 号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版”要求,并通过业主认可。3、设计内容要求:(1)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2)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

10、;(3)必须执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4)中标人在出具设计成果前,其设计成果均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和确认。(5)在各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1)向招标人提供设计方案图 5套。(2)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图 6套,概算文本 6套。(3)向招标人提供正式施工图 8套(通过招标人确认的图纸) 。招标人若需增加数量,中标人必须予以配合,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应电子版的图纸应及时提供。中标人必须保证设计方案、内容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1.4.1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

11、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相适应。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6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级资质。若投标人为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则必须按渝建发201719 号文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信息。(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渝建发201719 号文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提供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

12、人章。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满后,提供纳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的网上截图(含人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3.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和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 号),由投标人(含分支机构)自行承诺近两年来(2016年至今)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和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截图。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

13、标人法人章)5. 项目设计成员配备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负责硬景设计人员不少于 1 人,负责软景设计人员不少于 1 人,负责水电设计人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人。6.其他社保要求:社会单位提供社保证明,事业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期限为 2017年 8月至 2018年 8月。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均按个人在渝社保证明开具,即每人一份证明,包含个人身份证号码、社保编号、验证网址、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7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生育保险)。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

14、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99 号文件,对企业注册地在以下试点城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的,对参保证明中生育保险一栏表现形式不做统一要求,注册地为试点城市以外的,提供完整的五险参保证明,否则为废标。按照渝劳社办发2006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渝社保。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 渝人社

15、发2015107 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开具参保证明共有 3种方式,通过三种方式打印的参保证明具有相同的效用,均予以认可。(一)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在参保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打印参保证明。(二)开通了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通过互联网在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平台自助打印本单位的单位参保证明和本单位职工的个人参保证明。(三)参保人员可通过设立在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的社保自助一体机自助打印本人的个人参保证明,开通了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以在社保自助一体机上自助打印本单位的单位参保证明和本单位职工的个人参保证明。即: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前台出

16、具的参保证明加盖业务鲜章,通过网上经办平台和自助一体机打印的参保证明,彩色打印电子签章。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身份证、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除外) ,在开标现场核验投标人身份后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必须审查所有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若经审查复8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原件不齐,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件明显有疑问的,应立即向监督部门报告,并交由监督部门处理。商务得分业绩属于市外工程业绩信息的,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为非有效业绩,不予认定;属于市内工程业绩信息的,未在重庆市建设工

17、程信息网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息网上查询到,为非有效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上报主管部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后果。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 标 人 提 出 问 题 的 截 止 时间各投标人在 2018年 9月 10日 10:00 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 ”提出质疑。1.10.3 招 标 人 书 面 澄 清

18、 的 时 间招标人在 2018年 9月 12日 17:00 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并上传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 ”,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8年 9月 10日 10时 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

19、息网(http:/) ”提出质疑。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9月 27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查阅招标人所澄清得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9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信息。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答

20、疑补遗区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查阅招标人修改的招标文件内容,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进行的修改。3.2 投标报价1.本项目设计费用综合单价包干,请各投标人根据现有资料、现场踏勘情况,参照相关收费标准,并结合实际经验、自身情况实行自主报价。设计费包含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系统的设计工作,以及配合招标人进行各阶段设计审批及施工图审查、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

21、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的全部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2. 设计面积暂按 19561.99平方米计算,设计费用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8元/平方米,暂定总价为352115.82 元(大写叁拾伍万贰仟壹佰壹拾伍元捌角贰分) ,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该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报建工作,因下述原因产生的设计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招标人提出的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2)招标人在报建过程中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提出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费等;(3)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3.3.1 投标有效期 为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算)3.4.1 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通过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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