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光明路小学“两免一补”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根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两免一补”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 2、学校组织符合资助条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填写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资助项目及申请理由。 3、学校成立有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和班主任等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 4、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名单、资助程序等。 5、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两免一补”学生登记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当地教育、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