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层锚杆工程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第1章 一般规定1. 当基坑开挖不能放坡时,可采用土层锚杆支护。2. 土层锚杆施工前,应确定基坑支护所承受的荷载、锚杆的布置、锚杆承载能力、锚杆稳定性、锚固段长度、直径和落杆直径等。第2章 钻孔1. 钻孔方法和机具的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设计要求、现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宜采用旋转式钻机。当在孔隙率大、含水量低的土层中钻孔时,可采用冲击式钻机时。当在呈非浸水状态的黏土、粉质黏土、砂土等土层中钻孔时,可采用旋转冲击式钻孔机。2. 钻孔应符合下列条件:A. 在注浆完成前,钻孔不得坍塌;B. 钻孔时不应采用膨润土循环泥浆护壁;C. 锚固段应进行局部扩孔,并应深至土体主动滑动面5 米以外;D.钻孔的垂直允许偏差不宜超过孔深的20%;第3章 锚杆1. 钢筋锚杆应除锈,并应作防腐处理。钢绞线锚杆锚固段的油脂应清除。2. 锚杆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 最上层锚杆的锚固段的上覆土层厚度不应少于3 米;B. 锚杆上下层的间距宜为1.53.0 米,同层锚杆的间距宜为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