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有限公司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8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增强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下属各子公司高管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促使其恪尽职守,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执行力,保证管理运行顺畅和规范,根据888监察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本问责制是指对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高管在其所管辖的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第三条 问责对象 (一)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包括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正副职、员工等。(二)子公司高管:包括所有由集团公司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助理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集团公司持股的公司并由集团公司选派的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