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第四条 “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权责一致、全程监管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意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试点地区建立并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