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收费标准2009-02-04 14:11:11作者:来源:浏览:1053文字:【 】关键字: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劳动部令第10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2月5日劳动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伯勇一九九八年二月五日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一)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二)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三)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四)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