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院长职责1、在上级领导下,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预防、人事、财务等工作。2、领导制订本院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3、领导和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4、及时组织研究办理各种临时性工作。行政副院长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公共卫生、一体化管理和总务工作。2、负责组织拟订医院及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3、负责本院的劳动纪律和卫生检查工作。4、负责医院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业务副院长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