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文理学院环境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报告一、 评价目的学校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遵循情况。二、 评价范围学校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部门、管理区域及相关方在运行中产生的环境因素,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三、 评价准则1国家以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2GB/T240012004;3学校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四、 评价时间2014年5月9日。五、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概述重庆文理学院环境管理体系在运行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易制毒化学物品管理办法等99个。学校安排专人下发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方规定进行收集和跟踪,及时收集新增和替换的法规、标准、规定,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