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转正考核标准一、目的:为了正确把握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工作动态,在开发人力资源的同时,力求完善公司的考核制度,特制定此标准。二、适用范围:试用期的员工。三、考核期限及形式:试用期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4个月。根据考核结果可适当延长一个月,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如在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可提前进行转正考核。考核超过3次不达标者予以劝退。转正考核以书面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四、内容: A、书面考核内容:主要由综合能力、工作效率、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要素组成并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附件一)。在考核中,被考核人员在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录用资格: 1.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后果者; 2.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3.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影响者; 4.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5.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