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3、权责单位 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定义 4.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3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 问题。 4.2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返工 数量大于3件小于5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 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4.3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3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4.4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2)因品质异常造成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