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收支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资金是指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资金。第四条 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第二章 土地储备资金来源第五条 土地储备资金来源于下列渠道:(一)财政部门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给土地储备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储备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二)财政部门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三)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土地储备资金;(四)经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财政资金。第六条 财政部门根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