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和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车站、码头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应当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2、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扰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违反本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上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违反本规定的可处100元以下的罚款。4、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违反本规定的可处100元以下的罚款。5、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可处100元以下的罚款。6、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可处100元以下的罚款。7、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漏的;可处100元以下的罚款。8、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