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为切实做好学院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及相关部门和人员依法获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信息公开主体: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三、公开的内容:(一)学院性质、专业设置、师资力量等基本情况;(二)需要师生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把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2、通过网站、广播、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三)在公开信息时,要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所公开的信息不得涉及学院秘密,个人隐私。(四)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事务、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学院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0 年 10 月 22 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确保学院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应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公开程序进行预先保密审查。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谁公开,谁
3、负责,未为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未确定的,视为同意公开四、信息公开人员不能确定是否合适公开时,必须报学院领导确定五、对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学院领导研究商讨外,还应征求当事人意见,确定是否公开六、学院信息保密审查的程序:拟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学院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签发。需经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七、学院不得以保密为借口,将应当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八、对应当公开不公开的和审查不严、公开内容失真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0 年 10 月 22 日信息依
4、申请公开制度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社会群体和师生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学院提出申请,要求知晓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学院相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二、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方便快捷、保障权利。三、下列信息不予公开:(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信息(二)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四、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提出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五
5、、师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包括下列内容:(一)姓名、证件名称、联系方式等(二)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四)申请提交时间六、学院应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信息的格式文本。也可创造条件,方便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直接下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表格;对阅读、行动有困难的残疾人、文盲申请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七、学院收到申请表格后,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八、学院对申请人提出的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对申请人提出的涉及到保密或者危机学院安全稳定的,可以不予答复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责
6、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一)对申请人隐瞒或者拒绝提供应当公开的信息的(二)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一定影响的(三)违法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四)违法规定收费的(五)启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十、申请人认为学院不按照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十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0 年 10 月 22 日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为全面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强化监督,不断把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根据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年度工作报告系指学院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将开展各项工作情况向市教
7、委提交的书面报告。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以市教委办公内网公文交换平台上报市教委。三、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一下几个方面。(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信息清理、更新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不予公开的情况,信息公布载体的运行、建设情况等(二)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三)公开申请提起上诉的情况(四)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五)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四、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负责督促检查各处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五、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六、本
8、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0 年 10 月 22 日教职工行为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教职工的言行仪表对学生有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它是创建优美的学习工作环境,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舆论氛围重要载体,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质量的有力保证。为此,学院对教职工行为规范作如下规定:一、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依法执教,遵纪守法,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二、保持安静的办公教学环境。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办公室保持清洁、整齐,爱护办公、教学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办公物品。四、言谈文明礼貌,上课、会议使用普通话。不辱骂
9、他人,不拨弄是非,与同事和睦相处。五、举止文雅端庄,对来宾有礼貌,热情接待。严禁在公共场所和学生面前吸烟。 六、衣着整洁得体,仪容端庄,符合教师职业身份,上班时间必须佩戴校牌。不准穿背心、拖鞋等不文雅服饰上课(班)。七、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在上课期间接打手机,上课时手机应调为静音。八、保持校园清洁卫生,在校内车辆按规定行驶和停放。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九、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杜绝铺张浪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2 年 11 月 13 日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三级值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
10、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现特修订学校三级(院领导、中干、学管及安保部门人员)值周管理制度。第一级全面统筹当周值周工作,监督检查第二、三级值周在位履行职责情况;第二级直接负责当周值周工作,对第三级值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第三级向第二级反映信息及学生日常行为情况,并对第二级值周人员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三级值周,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层层管理,确保校园的平安。一、各级值周组的职责1.第一级值周人员:院领导院领导为值班的带班领导,实行电话值班,重点检查部门值班的安排落实情况和值班人员在岗工作情况,同时对重要事项做出安排处理等。值班期间电话保持
11、畅通。2.第二级值周人员:中干(含支部书记)1值班人员为 24 小时值班,每天上午 9 点交接班;2负责具体处理值班期间学院的各项工作和问题,对重要工作及问题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3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政务值班人员白天值班在本人办公室;晚上值班人员必须住校值班,每晚 10 点半检查学管值班队伍值班情况,并在学管人员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后向值班院领导汇报当天值班情况。夜间值班地点在招办楼上休息室,电话:67759730。3第三级值周:学管部门值周人员(1)学管部门值周小组须在校住宿,并保持电话 24 小时畅通。(2)学生宿舍若晚上发生突发事件,生活老师应迅速与当周值周老师联系;学生因病因事要求出
12、宿舍,生活老师应与上边相对应的值周人员报告(任何一名值周人员都可以)。(3)值周小组每周抽查三次以上上、下午第一节课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负责维护早、中、晚食堂就餐秩序。每天晚自习下课后巡视并维护教学楼及校园学生纪律,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并检查各宿舍学生归寝情况。(4)学管部门值周小组人员必须坚持到位履行职责,如有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到位者,必须报请值周组长同意并自行协调其他值周组同志接替值班后方可离开。(5)学管部门值周组组长负责统筹组织当周学管部门值周小组的值班工作,并每天向值班中干汇报相关情况。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2 年 11 月 13 日学院印章刻制及管理办法印章是学院各项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
13、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学院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一、印章刻制 1.校内新增设的各级机构需刻制印章时,必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新印章的内容。规格、图样,经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签字后,由学院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并负责刻制。2.校内各职能部门需要更换印章时,要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写明更换印章的理由,并附原印章印样,送交学院办公室审查,经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签字同意后,由学院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并负责刻制。3.印章刻制好后,旧印章同时作废,并当即收回。4.校内任何部门,不能自行刻制、更换印章。二、印章管理1.学院党政办公室管理学院印章主要有学院党委、行政印章、学院办公室印章、带有学院全称的钢印、法人章、院长签名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