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城市污水处理厂BOT和TOT引资项目方案的设计和分析随着我国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管网投资、建设和管理限制的取消,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和相关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吸引了多种形式的投资主体,并对原来城市的污水处理管理体制进行了相应的改制: 完全特许权出让(TOT方式):为了盘活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国有资产或为了偿还污水厂建设时的各种债务,政府完全出让现有的污水处理厂予新的投资或水务运营公司,授予它们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经营、维修和一定量的投资;当地政府得到相应的变现资金和同时承诺给予投资人支付和上调涵盖污水处理成本和投资回报的污水处理费,取消原来政府对污水处理费的财政补贴;政府也借机对污水处理厂或排水公司等企事业单位进行各种形式的企业化改制。 合资合作的形式出让经营权:投资水务公司以现金出资,当地污水处理或排水公司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一小部分资产出资,双方(或多方)共同组建成立一新的负责污水处理厂经营的股份水务公司,政府得到投资水务公司的现金(有时新公司通过再融资从政府购买污水处理厂剩余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