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 目 编 号 : 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 采 购 单 位 : 东莞市财政局企石分局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 年 六 月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第 2 页 共 82 页目 录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4一、投标邀请函 .5第 二 部 分 投 标 人 须 知 .7一、说明 .8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82定义 .8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84合格的服务 .95投标费用 .96.
2、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10二、招标文件 .107招标文件的组成 .10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1投标文件格式 .11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113投标报价说明 .1214投标货币 .1315投标有效期 .1316投标保证金 .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17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418投标截止时间 .15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5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1521开标 .15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1623投标文件的评审 .17六、合同授予 .
3、2924合同授予标准 .29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第 3 页 共 82 页25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926发布中标结果 .30七、合同签订和履行 .3027合同的签订 .3028履约保证金 .3029.融资 .3130.中标服务费 .31八、询问、质疑、投诉 .3231.询问 .3232.质疑 .3233.投诉 .32九、其他 .3234.适用法律 .3235.招标文件解释权 .3336.无特殊说明各条款适用于各子包 .33第 三 部 分 用户需求书 .34第 四 部 分 合 同 书 格 式 .44第 五 部
4、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50一、价格文件(独立成册) .51二、商务技术文件 .54第一章 商务文件 .55第二章 技术文件 .67三、唱标信封(包 ) .76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第 4 页 共 82 页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第 5 页 共 82 页一、投标邀请函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财政局企石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
5、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2.采购编号: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 3.采购内容及要求: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采购数 量 服务期A 水利工程勘察服务单位采购 四家B 水利工程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五家C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单位采购 二家D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单位采购 四家自协议供应商资格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适用于各子包)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6、定;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包 A: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包 B: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包 C: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包 D: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或以上)。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7、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第 6 页 共 82 页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公示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8 年 07月 02日至 2018年 07月 09日共五个工作日。6.报名事宜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8年 07月 02日至 2018年
8、07月 09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 元,售后不退,(自带 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2)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在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自行完成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入库及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的供应商注册,否则因投标人未完成注册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
9、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 年 07月 24日上午 09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07月 24日上午 09时 30分(北京时间)8.开标时间2018年 07月 24日上午 09时 30分(北京时间)9.开标地址(即: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A501会议室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0.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A501室邮政编码:523
10、000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331990 传 真:0769-21666806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第 7 页 共 82 页第 二 部 分 投 标 人 须 知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第 8 页 共 82 页一、说明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本次招标标的为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1.2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2定义2.1采购人:东莞市财政局企石分局。2.2投标人:指向采购人
11、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4日期:指公历日。2.5时间: 指北京时间。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适用于各子包)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
12、.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3.4包 A: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包 B: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包 C: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包 D: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或以上)。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第 9 页 共 82 页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13、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合格的服务4.1 本招标项目为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中标人应承担协助采购人做好本项目的工作服务等。4.2 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或其它标准。4.3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4.4知
14、识产权4.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4.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4.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4.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15、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5投标费用5.1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企石镇水利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441900-29-201806-2920102-0005第 10 页 共 82 页5.2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6.1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7.1.1 投标邀请函;7.1.2 投标人须知;7.1.3 用户需求书;7.1.4 拟签订合同文本;7.1.
16、5 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2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8.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