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宝丰二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制度一、 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和“精准资助”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根据省、市、县现行普通高中相关资助政策,特制定宝丰二高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本方案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各类学校具有正式学籍,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有困难的在校生。二、认定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首先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认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管理工作。三、认定困难等级与条件对贫困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分为三个类型。(一)第一种类型为以下几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建档立卡特困家庭子女;2残疾学生;3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4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5重点优抚对象子女;6五保户;7患艾滋病学生。(二)第二种类型为以下几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