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疆新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新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中心、部(室)的安全检查工作。第三条 工作职责(一) 安全环保部是安全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修订本规定;负责组织公司级的安全检查;负责对公司各类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标准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查处及督促整改。(二) 各车间、中心、部(室)负责定期组织所辖区域的各类安全检查;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组织实施整改;负责对所辖区域内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查处。(三) 生产、设备、环保等专业性检查执行新疆新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艺技术管理制度、新疆新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新疆新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装置与设施运行管理规定中的规定。第四条 定义(一)日常检查:即经常的、普遍性的检查。(二)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殊设备、设施、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