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规范养护施工安全生产的行为,推进养护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C H30-200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实际,制定本规定。一、业主单位(一)日常管理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部署。2.按要求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培训,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的有关资料。3.项目业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内部各部门安全责任明确,明确归口部门和责任人。4.建立安全会议、检查、隐患整改及事故报告等制度。5.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二)合同管理1.招标文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事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B类证书)。2.在招标文件中,应当对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