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工地食堂基本卫生要求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饮食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结合实际情况,特提出建筑工地食堂基本卫生要求。一、选址卫生要求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有给水排水条件。二、建筑结构、布局设计卫生要求(一)建筑结构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和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二)食堂加工操作场所应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设置原料库、粗加工间(区)、烹调间(区)、售买间,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三)粗加工间(区)内必须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水产品清洗池,并有明显标志。 (四)食堂内严禁饲养、宰杀各种禽类动物。在厨房外设立饲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厨房25m以上。 (五)食堂厨房面积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但最小面积不少于8。三、设施卫生要求(一)食堂内各地面应平整、不积水、无裂缝;污水排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