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黑龙江瑞基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基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集团对各子公司的管理,实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集团战略发展及资本运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集团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文件,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集团董事会代表集团公司向集团各子公司授权,子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接受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一种机制。第三条 集团各子公司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第四条 集团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类。(一)基本授权是指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期限为1年。集团基本授权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二)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特别授权的期限在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第五条 集团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各子公司进行授权,接受授权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