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收费站票据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票证工作,明确各级票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职责,依据票证管理规定,结合我省联网收费票证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票证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发、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缴销(包括票根的缴销)和统一监督”。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所有收费站票据管理。第二章 票据的申领印制第四条 根据票据的使用情况,收费站应按本年年度使用数量及总体库存量确定申领印制数量,并填写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年度票据使用情况及用量计划表,于每年11月报至地区营运管理中心营运科,由地区营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地区中心”)进行核实分析。第五条 收费站在地区中心领取票据时需填写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票据请领核发清单并由地区中心审核,统一管理发放。第三章 票据入库、发放管理第六条 收费站票据管理员将领回的各类票据进行清点,并对所有领回票据进行登记填写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