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 (试行) 第一条 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县(区)教育局明确专门工作部门负责开展监测工作,市教育局对各县(区)教育局监测工作开展的情况及学校开展师德建设的情况、教师个人师德表现情况随机督查。 第三条 监测工作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1常规监测。由县(区)教育局分乡镇设立师德师风监测点,将监测工作纳入对各学校的常规管理,在开展开学工作检查、常规工作检查、年终考核等工作时,通过查看教师的教案、教学反思、查看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和评语、随堂听课、召开学生或座谈会(随机抽取优生、中等生和后进生代表)、个别走访学生及家长等方式,对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市教育局将师德师风监测工作纳入常规检查督导的内容,对各县(区)教育局、各监测点、学校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情况进行督导,对教师个人师德表现进行抽查。 2随机监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