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西“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江西“海智计划”,保证科学、务实和有序地建设江西“海智计划”工作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江西“海智计划”工作站是更好地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的重要平台,是提升我省集聚国际化人才,促进海外科技资源向我省转移的创新举措。第三条 江西“海智计划”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广泛联系海外科技团体,通过技术引进和创新、专题研讨、项目合作等方式,搭建海外人才引进、科技项目合作、国际学术交流、打造建言献策平台,组织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第四条 申请建立江西“海智计划”工作站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等;(二)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海智工作,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江西“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专项工作经费;(三)申报单位要制定江西“海智计划”工作站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工作任务。已经与海智专家、专家团队、海外科技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