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 专业 福建省小(2)型水库大坝(坝高 15m 以下)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试行) 福建省水利厅 二一三年十一月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 专业 前 言 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适用于1、2、3 级大坝,一般小型水 库4 级以下的坝可参照执行。在 实际工作中,各地水利部 门及评价单位 普遍反映,坝高 15 米以下的小(2)型水库大坝参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 导则编制评价报告,内容多、编制时间长、安 鉴工作进度慢。省水利 厅 为了适应工作需要,与水 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相衔接,适当 简化安全 评价内容,提高可操作性,决定组织编制福建省小(2)型水库(坝高 15 米以下)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2013 年5 月,编制单 位编制完成导则初稿;2013 年6 月6 日,省水 利厅在福州主持召开福建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征求意见稿)评审会,厅 建管处、 厅项目评审中心、 编制单位以及特邀 专家参加评审会; 2013 年6 月14 日省水利厅以闽水建管函201324 号 文向各设区市水利局征求意见;随后编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