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清朝官吏管理制度 清朝的官吏制度沿用明朝制度,有“官”和“吏”之分。官者,由吏部或兵部量才而任命者叫官员,分九品十八级。不需两部任命的各衙办事人叫吏员,例如内阁和各部、院的经承、书吏、典吏等,没有品级,也叫未入流。 一、官吏来源 朝廷文官的来源有“正途”和“异途”之分。经过科考选拔的官员为正途,其他为异途。(武官类似) 1、科举(参看本网清朝科举制度简介) 经过塾学堂读书的童生,通过童试,进入官学堂上学的读书人,叫生员,就是俗说秀才,就算走上仕途了。 在官学堂(有县学堂、州学堂、府学堂)学习的优秀生员,有机会被学政选拔为贡生,可到国子监进修。县学堂三年内,经过遴选优秀的,可以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乡试过关的叫举人。举人有进京参加会试的资格。进京参加会试,高中的就是进士。进士还要上殿通过殿试,由皇帝亲点翰林(面试)。点了翰林,就留翰林院进修,叫庶吉士。只有点过翰林的官员今后才能担任吏部、礼部尚书、大学士,登上仕途的顶峰。经过国子监培训的贡生(叫监生)、经过两次会试不中的举人、未点翰林的进士、翰林院散馆(毕业)的庶吉士,都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