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简报编写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简报(下称简报)的编写工作,明确简报编写目的、时间、内容、格式等,和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下称质监站)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简报编写目的:及时反映我县受监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实物质量等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情况,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实物质量,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增强质量意识,促使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有关要求有序进行。第三条 简报编写时间:每季度末,定期出版一期(设项目站的工程或专项检查简报视实际情况增加出版次数)。第四条 编写程序:1.由分管副站长或站长指定的人员起草;2.经指定的监督员校对;3.经站长审查定稿;4.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打印及分发各相关单位。第五条 简报编写内容:1.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概况:检查工程宗数,主要完成的工作有(主持交底会、下发文件、监督抽检、批复文件、核定等),质量评定验收情况等。 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