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杭州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以及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所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的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第四条 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宜采用门式、碗扣式脚手架或型钢支撑系统,严禁采用钢管落地式满堂脚手架。第五条 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应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规定,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第六条 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费用:投标时已计费的以投标为准,投标时未计费的应按专项方案规定的支模体系按实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