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切实加强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电子信息产业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子信息产业各级主管部门及电子信息产业各企事业单位(含各种经济成分,以下分别简称各级主管部门和各单位)。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信息产业部主管部门及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下称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