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电影片的制片、洗印、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业务活动的电影企业(以下简称“电影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电影机械制造企业、电影专用器材(物资)供销企业、电影设备安装施工企业和电影杂志、刊物出版企业,以及电影企业所属专业技术、艺术院校等单位,不执行本办法。三、本办法所称电影片,包括电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各种形式、不同载体和长、宽度的电影片,也包括电视剧片及其他电视专题片等(以下简称“影片”)。四、电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影片(包括影片著作权、使用权等),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均作为流动资产核算。五、本办法由“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会计核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