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门卫接待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门应遵守本制度,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第三条 公司人员出入管理:(1)本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应 穿着规定服装,佩挂胸卡于胸处,以便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着拖鞋。(2)员工出入公司,如果携有物品,应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登记。(3)员工上下班时,应排队打卡,并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发现依考勤管理规定处分。(4)凡进出公司及在公司范围以内,无 论上下班时间一律佩挂胸卡,未按规定佩挂者,依有关规定处分。(5)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1)从业人员临时因公外出时,应经直接上级批准,并 经保安人 员记录出入公司时间。如遇
2、异常情况应即联络其所属部门的主管处理。2)工程部、销售部人员外出,应填写出工单,说明去施工、销售现场或其他场所,保安人员要做详细登记。3)因故请假出公司者,应按规 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公司。4)下班时间除加班外,禁止逗留。第四条 公司外人员出入管理:(1)工程承包人及雇用人员须入公司工作,先由工程承包人填具 “出入公司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工程部经理及负责 安卫的主管领导核准后,一份送办公室审核,一份送门卫存查,并凭此换发“ 工程承包人入公司凭证”。如入公司工作时间在一日以内,可免送 办公室审核。( 2) 凡 公 司 外 人 员 来 访 者 ,应 先 填 签 “来 宾 登 记 表 ”,保 安 人 员 负 责 引 领 前 台 接待 。( 3) 离 开 公 司 时 ,应 携 “贵 宾 证 ”交 还 “保 安 室 ”,并 由 保 安 人 员 签 注 离 开 公 司 时间 。(4)禁止来宾未经准许进入公司, 发现或接获他人举报,应由办公室查明责任归属,如因保安人员管理不严,公司 给予当值人员 20 元处罚。